瀏覽單個文章
超越86的是8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引用:
作者喵醬
樓主說的意思應該是尊重不同的想法 , 但尊重不等於將其主張照單全收 ...

畢竟同性相戀、結婚只是兩個人的事 , 雙方有意願、彼此家庭能接受即可 ,
但領養小孩還牽涉到教養與觀念建立等問題 ,
這不能單純用異性戀也不見得就能教養好小孩來爭論 ,
照這樣說那重大刑案犯罪者也能凹「歹竹出好筍」來領養小孩

而「同性優越論」也不難理解會有這樣的說法出來 ,
有別於多數眾人的通常都會有這樣的反應 ,
像不婚教、交不到戀人或年過三十還沒嫁娶的 ,
偶而也會看到有些人在說一個人過也很好之類的 ...

謝謝能理解,不像某些人的言論及眼界淪落到跟他眼中所不屑的反同恐同團體同等級,不願就後續問題理性討論。

就同婚這件事上,沒啥好討論的,那就是人權,沒問題,也不存要用各種說法說詞否定的必要。至於接下來要處理後續衍生的問題該如何配套,但不存在因為缺乏配套,就反過來否定同婚。也不該天真的認為那些所謂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
 
舊 2017-05-25, 12:33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超越86的是8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