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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性結婚,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48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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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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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引用:
作者
FLYFL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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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通姦罪”還存在,然後不論是修民法或著另立專法通過並施行了“同性婚姻”法規。
臺灣社會,會不會發生一種狀況?
例如有一組A生理男+B生理男的已婚同性配偶,然後B生理男與C生理男發生婚外情,A生理男提告B生理男與C生理男“通姦”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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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之後,生理+心理 情境混搭一起來,可以有更多有趣的排列組合了∼∼∼
那也是人家的事啊,就像現在有錢人一夫多妻或通姦一樣,元配不在意,別人也管不著
2017-05-24, 09:13 PM #
46
McCa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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