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YFLY3
不改比較安全∼∼∼
可以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不要小看臺灣人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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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謂不必要的麻煩,你要就沒有專法會出現甚麼問題的角度來講,用幻想的就算了吧
專法是甚麼?為什麼要設專法?專法不是因為特別才要弄出來的,別誤解立專法的目的
既然是講婚姻,幹嘛不直接先檢討關於婚姻的法律?卻是疊床架屋?
你既然怕有人去鑽漏洞,你為什麼不直接一點看民法,卻認為你弄出更多的法律就等於堵起了漏洞?
另外邏輯上,如果是民法有問題,為什麼不先看民法,卻是弄另一個法律再合理化有問題的民法?
而且我講一個更尖銳的問題,請問關於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