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clee
這個聽障員工的說法是,已經在面試時告知接聽電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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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面試已有告知,應試時主管也允諾了,那麼當日的測試可以拒絕。
但拒絕了就一定會遭辭退,就算要控訴資方片面變更職務內容也是一樣情形...沒有證據與紀錄。
而資方不也如此?既然電話部份已知曉,現場工作不能勝任可以直接辭退,何必再搞電話測試這種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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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合理的推測是...應試者根本沒有說或店家自行認定應試者是刻意裝死規避責任。(目前看來應是後者)
也就是說,應試者現場工作不能勝任是事實;店家則是情緒不滿才搞惡意測試的爛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