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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鹽添加工業級碳酸鎂 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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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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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
aeoluss
我不是化工系,所以查了一下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58396
JMqZQelNvY4
這次的碳雖美雖然只是製程不同,但就是沒到食品級的標準
不能吃就是不能吃
個人覺得問題在於 這位吳永樑 堅持要舉證產品危害健康
但是現在的食安法根本不需要這個條件
大統長基、強冠的案例應該就很明白了
如果都照吳永樑的判法,食安法可以廢了
印象這案是在食安法之前發生的,所以不適用
2017-05-15, 05:50 AM #
47
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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