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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x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39
這則新聞讓我聯想到前陣子有個偷賊遇到海陸退伍的屋主,
被屋主勒斃,屋主還要負殺害罪。
在美國是在無正當理由跑到人家的家裡被殺,是沒罪的。
那偷賊只要不要去偷就不會被殺,若不壓制的話,屋主被殺,
那誰要來為屋主伸冤呢?
就是因為這樣的判,難怪國外抓到台灣的詐騙,都情願丟到中國去,
也不給台灣接回來。
舊 2017-05-12, 10:5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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