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雷火豐
現在是台北地檢署起訴,案子還沒到法官


還有,地檢署是行政體系,檢察官執行的是老闆的意志
和法官沒有"正式的老闆"不同

法官:我就是老闆!一條法律我能有七七四十九種解釋!
舊 2017-05-12, 03:08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VO-IV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