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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n_akemi
老實說,我不覺得肇事騎士沒有責任。

第一、通常...綠燈就衝出來的車速都很快,更不要說把一大票車都甩在後面的。
第二、屁孩騎車很多都是不思考的,全憑臨機反應一昧往前衝,前車都已經往右了還認為自己右閃可以過得去?(請搜尋羅斯福路六段撞計程車)

但我認為本起事件若肇事駕駛在前車開始右偏的時機點急煞也未必閃得過,但至少盡了一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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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說吧...我曾經在馬路中間打著左轉燈等對向車通過,卻還差點被逆向超車的屁孩從後面撞...


我這樣問吧, 你當時是開車騎車 ? 甚麼叫做馬路中間 ? 跟這次的女大生遇到的狀況一樣 ?


機車急煞的風險很高, 即使是時速30KM的高速
瞬間前後煞車煞死導致重心不穩摔車或是後輪打滑甩出摔車的機率很高
若是瞬間判斷閃躲的風險比急煞小的時候, 你怎麼選 ?
你說閃錯方向 ? 就當時的車況你瞬間要減速同時判斷左閃右閃才正確會不會太刁難 ?
舊 2017-05-06, 08:22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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