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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abchao
我的也相同!
算一算大約要領到70歳才算回本!
另一種思考方式:
等於40歳起每年領10000元,也算是一種餓不死的保障!
如果拿這每年一萬元的利息來繳新的保險,也是一種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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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懂回本到底什麼意思
你如果不想這樣拿利息,就如前面我說的
解約阿
只要你是期滿的狀態,我保證你拿的
絕對超過你繳的所有保費
這樣不是回本?
那到底怎樣才叫回本
只要是期滿
把錢放保險公司,跟放銀行定存一樣
你不爽這樣慢慢領,就把本金拿出來阿
只是契約就此結束
保險公司也不用在付你一年5%以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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