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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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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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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weng
車禍鑑定委員會出來的報告
是無 "肇事因素" 不是無肇事責任......
沒有開錯方向 沒有闖紅燈 沒有明確超速證據 不是開在支線上.....
鑑定委員大概就列不出肇事因素了
還有法官判的是重傷害,並沒有把死亡算在駕駛頭上
但是,法官認定是嚴謹
車禍後撞成癱瘓,插管,氣切,感染,躺半年後死亡最好也能叫作自然死亡...
你真的看過裁判書嗎?? 那一個部分不科學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UxOSh7f%2Fwo%3D
我不曉得有多少人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
經過路口必要減速注意,這題一定會考吧????
台灣人去日本開車被開最多的罰單就是綠燈直接衝過去....
日本警察會抓
裁決書中依照路口監視影像,
該名駕駛不但搶黃燈,而且車速遠高過限速
撞擊點在車頭也表示了,
機車比汽車還要早進入路口,即使它是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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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有上訴了,看後面的法官會不會打這個法官的臉吧.....
紅燈就是沒有路權了.....管它是不是早進入路口.....
當然我們不是法官......so....就當做看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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