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z6810
看了多年老客戶打折又有何妨?
不爽打折起碼做到同價吧,
還有這個外地的藥可不是其他醫生賣的,
同樣是這位醫生賣藥,
醫生在外地賣時還有附對病人負責條款,
為什麼不能請醫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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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著實邏輯不行、腦袋不清呀...
第一、鬼島沒有成立健保之前,什麼時候聽過就醫看病有打折的?
第二、鬼島沒有醫藥分業之前,什麼時候聽過偏遠地區有便宜?
第三、醫師只對醫囑診斷負責,藥師才是對藥物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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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為醫療行為跟人命相關,才有政府定法律來限制,商業行為則寬鬆很多。
雖然商人常利用資訊不平等與技術壟斷哄抬售價,但也只有美國敢告別人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