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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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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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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那我反而想問你,在上位者,有何責任?不論我在去美國前,或回到台灣後,在上位者永遠都是不沾鍋。他對我的唯一的責任就是按時發我足額的薪水。我很誠心誠懇的請教你。柯p在大巨蛋這個案上,他其實對游藝、全體市民、大雄、還有公共政策及自已的選舉都有責任。他能取捨什麼?還是說,他其實什麼責任也沒有,最多向市議會負責?




當初我還沒去美國的時候就遇過類似狀況過。全校成績考第一,專題作品遠超過業界水準。按校規法規都符合申請資格。還不是一樣打太極拳?
我一到美國去,MIT把我奉為坐上賓,要啥有啥,立刻安排。沒有法規問題,MIT教授的審查就不嚴格嗎?不,事實上是超級嚴格。加上生意開始好起來,有能力自費。


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個人維護個人利益,無可厚非
但為維護自身利益,就自以為有權要求他人不准維護自身權益

這不止自大……根本就是幼稚
舊 2017-05-01, 10:02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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