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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機密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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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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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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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的啦魔王大人
檢調指出,廖姓男工程師進群聯公司服務2年,屬初階工程師,公司為防止營業機密外洩,禁止員工下載軟體,管制USB存取資料;但於今年2月起,廖男多次以手機拍下電腦中的電路圖,被同事發現舉報。
被叮了還不趕快消滅證據, 蠢到不行
舉報以後公司應該不會跟本人說
要確定損害範圍
我覺得應該是收到舉報,確定有問題就轉報警了
2017-04-30, 12:12 AM #
9
星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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