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星爵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引用:
作者冰的啦魔王大人
檢調指出,廖姓男工程師進群聯公司服務2年,屬初階工程師,公司為防止營業機密外洩,禁止員工下載軟體,管制USB存取資料;但於今年2月起,廖男多次以手機拍下電腦中的電路圖,被同事發現舉報。





被叮了還不趕快消滅證據, 蠢到不行

舉報以後公司應該不會跟本人說
要確定損害範圍

我覺得應該是收到舉報,確定有問題就轉報警了
舊 2017-04-30, 12:12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星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