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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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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whlee75
准不准離跟怎麼分配財產/監護權是兩回事吧
法官最後該判的是誰該拿多少
不是像台灣說一個不准離就要兩人繼續回家大眼瞪小眼

說不准離是不正確說法,只要兩人同意,法官也無權干涉。

這個案子應該說:法官判妻子勝訴「不同意離婚」。
舊 2017-04-26, 01:4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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