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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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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鼓吹租房的朋友,提醒一下超過50歲是很難租房的,

有些事還是年輕就開始規劃比較好...

死在自己擁有的地方是幸福有尊嚴的...

 


要死在自己擁有的地方?

最近幾年看到許許多多例子, 千萬要記得辛辛苦苦買了房子, 一定要死後才分家產.

你提早分完有極大的可能就沒有價值了, 小孩子甚至會踢皮球, 最後還是進了養老院.

其實我雖然反感這種作法, 但稍微能理解, 因為社會中低階層的資源越來越少.

不肖, 反而是最有利的行為.
 
舊 2017-04-19, 07:15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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