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所得比的定義:
http://pip.moi.gov.tw/v2/e/scre0105.aspx
所得是指家戶所得(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統計各縣市全 體 申報 家戶稅後中位數所得 統計值為基礎。再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按季公布行業別「經常性薪資」資料,進行各縣市最新季度所得推估,並與家庭收支調查可支配所得數據進行調整,最後得統計得出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所以老婆沒在賺的,沒跟有收入的父母同住的,沒有子女孝親費的,房價所得比大概要再乘2.5,除非您本身就很能賺,一人收入就能幹掉別人的家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