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MIT 台灣卻沒得買
瀏覽單個文章
calo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一直覺得台灣對非法槍枝的處罰實在太輕了
如果歹徒持刀棒,再不濟只要跑贏他就可以了
但若碰到持槍歹徒,除了少數一時衝動葉問附身外
大部份民眾別說反抗了,甚至連逃都不敢
個人覺得適合的刑期應該是
持有非法槍枝,十年有期以上
鬧事致傷者,二十年有期以上
故意致死者,無期或死刑
2017-04-12, 06:03 PM #
10
calo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alor
查詢calo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alo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