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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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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MPEP
警察有沒有受理 目前我們不知道

只知道是有用 "檢舉理由為非事實" 去警察局報案

目前我們只知道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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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靠杯@@ 我還用公司電腦問你們 幹 我要先閃了





有沒有這麼好笑啊!

其實我很想說,本來看你說的狀況我不覺得警察會鳥或者FB會提供檢舉者資料出來。

但你這樣用公司網路發問,或者那位明明大家講好要在家檢舉但卻在公司檢舉被老闆朋友看到的同事是否會成為豬隊友我就不知道了。
舊 2017-04-12, 04:4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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