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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_LIN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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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引用:
作者leeko
我一直搞不懂,這些詐騙集團可以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重罰。

為甚麼卻常看到只判個一~二年的輕刑?




法官自由心證。

常常看到有幾年到幾年,這些法就是訂出來的模糊空間,不然怎麼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從 人民亂投票>選出鳥立委亂訂法律>法院跟法官無上權力>最後回到人民承受惡果 。
舊 2017-04-09, 11:4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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