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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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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5
引用:
作者a09036
這是google上查到的
有不同年份的新聞
失主自己東西掉了竟然報失竊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iw=1440&bih=770

照理說揀到沒還是侵占


這種會報失竊的不知是何心態
樓上有人建議不錯
有一種東西是水溝
一種是小巷子裡有專門在收的
我就曾經拿去小巷子過


撿手機被要求1天送指定警局 失主兒:盡可能不告侵占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124/602194.htm)


引用:
作者a09036

真的有人在教大家怎麼做
呵呵
所以揀到手機真的要上法院嗎?
我相信這種人畢竟是少數
但就真的有這樣的傢伙
所以不要怪別人把你的手機丟到水溝
要怪就怪你自己沒保管好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3&t=1891382&p=1


人做事沒有萬無一失的, 我不信您不會掉東西... 若是您掉了手機, 裡面有您未備份的重要照片或朋友客戶的聯絡資料, 然後被人丟水溝, 您會怎麼想?

那些教人家掉東西先告侵佔的不對, 而為了這些少數失當行為而害許多無辜的遺失者找不回失物也不對...

前面提醒了不過沒人理... 把遺失物丟水溝或是踢到路中間讓車壓是損毀罪, 拿到小巷子去賣掉或是弄到大陸去是侵佔罪, 至於教人家進行犯罪行為的, 就是教唆罪, 這一串好幾個現成的最好留意一下了...

撿到手機, 第一時間送警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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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鬼話啥 "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 別再害人了, 與其庸人自擾, 寧可信其無!
--- 搞綠能是要看風水的! 沒風沒水是要怎麼玩?
舊 2017-04-09, 02:10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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