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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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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你也想太多,郵差本來就只要作到被交代的事情就行,不然日本可以,台灣就那麼多理由

有人說可以當送掛號信收費,其實是要更高才對

打定主意要打槍也是永遠找的到理由,以前那些過半反對解嚴的人也是
引用:
作者JXL
反正此舉未符部也打槍了

我倒是想問, 覺得郵差去做沒問題的人 請問要是郵差送件沒時間理這種事
或者不想理, 覺得了不起頂多郵差不幹了
沒去按電鈴騷擾老人XDD
剛好有個老人死在家裡, 算誰的? 算郵差的?
如果算郵差的, 你能把郵差怎麼樣? 用哪條法律起訴? 還是只解職?

如何規範郵務士一定要做到?
如果可以在很忙的時候不做, 何謂很忙?

同樣的, 你怎麼不乾脆政府找新竹區跟大里區的物流業者去做?
你就外包啊
政府最喜歡外包 一層推給一層, 萬一死人沒通報沒察覺 還可以向業者依合約求償...
那你看有沒有人要承包
如果沒有人要來包, 那你覺得這制度很合理嗎?

倒垃圾? 我市的清潔隊都是人要跟著車跑 定點定時等他們
然後最好你去倒垃圾的時候 清潔隊都會認得你啦
清潔公司? 那個可憐薪水你去找看誰要吃飽撐著承包下來做....


看不懂? 本來就沒有可行性 本來就是奉承上面 完全只是為了...
舊 2017-04-06, 03:27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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