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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c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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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4
我是覺得都有一定年紀, 要懂得明辨是非, 有條有理.

要曉得重點是女兒的幸福, 女兒的幸福是要看女兒的對象.

結果居然搞幼稚園那一套找對方父母才肯談.

要不給他一本聯絡簿, 有事情寫上面, 我拿回家給父母簽名?

有這種親家我覺得很頭疼, 不過這事情我當時沒說出來.

女友人還可以, 不過, 說白了就是看到對方爸爸, 我放棄了.

(接下來開放砲轟你這個沒有真愛!)
 
舊 2017-04-06, 07:48 AM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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