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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公證結婚,那些禮俗全免了吧。
另外,結婚不該用到家裡的錢,長輩的財產是長輩的,那些錢是他們養老用的。
要多豐盛,看自己現在的財力吧,長輩只能是隨喜而已,甚至叫他們絕不可以犯大頭症。
將自己財產攤開來,跟女友談,現在該如何處理,往後該如何處理,兩個達成共識,即可。最好不要讓父母或其他人把手插近來攪局,甚至叫父母不可出一毛錢。
在這個情況下女方還願意結婚,才是看上你的人,不是你的財產或將來的遺產。
所以小弟結婚時寒酸的很,還好老婆不嫌棄。
若雙方還有感情,溝通應可解決;若利益大於感情,放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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