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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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不算是一種詐欺啊,只是一般是詐財,她是詐肉棒
引用:
換夫比換衣服還快 「日做28次」富婆又換老公
泰國58歲富婆利娜(Leena Jungjanya)日前高調徵婚,開出一日「炒飯」28次
條件,覓得第9任丈夫,消息轟動一時,沒想到一個月不到,利娜卻宣佈與第9任丈
夫「玩完」,並帶「大雕」新歡亮相。
利娜的第12任「丈夫」多姆(Dom)是位25歲「爆肌」猛男,身高175公分、重
70公斤,據稱還有「大雕」。利娜上周六在YouTube上傳一段影片,她在片中帶
著新歡在商場購物,小鮮肉老公赤裸上半身陪她挑衣服,還親自為利娜穿上鞋子試
穿,又彎腰向她行禮,拍照時利娜則惡作劇輕撫多姆下體,兩人表現恩愛。
報導指利娜對多姆的各方面都非常滿意,但為何利娜「光速換夫」,丈夫一下子由
第9任跳至第12任,就不得而知。
利娜是位律師,並經營化妝品生意,常常亮相電視節目。她不久前公開徵婚,要求
未來夫婿年約25歲、身高180公分、有6塊肌、體重不超過70公斤、每日能做 愛28
次。最後由型男蘭希(Rangsee)在5.5萬人中脫穎而出,成為利娜第9任丈夫。利
娜當時曾說假如對方身材及表現不達標,就會「悔婚」。(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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