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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可以從原本的主題“電玩競技”離題扯到"一級方程式賽車"的G力。
那我也要離題扯一下,印象中前面討論串扯到了“棋類遊戲”好像也成了體育子項目?
先不管外國人怎麼去定義西洋棋了,那是外國人的事。就我對華人文化本身的認知,華人文化中的象棋、圍棋,以臺灣的現況,我覺得主管機關應該可以是"中華民國文化部"(前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若真的被歸類在“教育部體育署”的管轄範圍的話,真的很不搭嘎。
畢竟下棋這檔事,動腦的總比例,絕對會比動全身四隻的比例高非常的多。
假若臺灣真的有群體把棋類遊戲遊說進了體育子項目,我會覺得這是屬於“會吵的有糖吃”這個情境惡搞成功的典範。
一整個感覺“教育部體育署”的業務量越來越大的,好像只要牽扯到有競賽成份的活動,包山包海的什麼都得要管。
就好像臺灣的警察,被一句“人民的保母”搞到實質業務好像包山包海的。
臺灣的消防隊也是,明明只管滅火的單位,為什麼實質業務會要跑去協助老百姓抓入侵家裡的蟲魚鳥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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