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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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dyCandy
從您的論述就可以知道,您根本就無視法律,也不在意人權,
您是把治安放在人權之前,稍微質疑一下就開始情緒反應。
從頭到尾不敢面對警察無搜索權的事實,"過激"、"被害妄想症"、"魯"就是您面對質疑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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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給我亂戴帽子, 已經說了我是配合, 但你很嚴重, 直接就說警察不遵法? 藐視人權~
他問了我配合, 而不是他拿槍抵著我的頭把後車箱開起來; 你確定他如你所說? 請去申訴.
我只是比較理智, 懂得看事情, 畢竟我開給他看後車廂配合值勤, 讓他比較好維持治安.
算了, 回歸主題, 從我的事件中, 警察哪裡做錯了?
如果配合警察就是直接無視法律, 不在意人權, 我想你應該是錯很大.
.. 感覺好像跟中二說請多用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