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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cer-1
我並沒有反對他人伸張人權, 別亂貼標籤, 我反而是很尊重.
不只尊重人權, 也尊重彼此的態度跟職業.
你覺得哪裡受脅迫, 警察不尊重法律, 那就請你去跟警察講或請登報.
至於我的例子就是提供我的作法, 你一直來跟我魯這個也沒用.
如果你在意的是過激這兩個字, 我道個歉, 不過你也請檢討之前發言.
我總不能說更貼切的被害妄想症吧? 只是想用兩個字草草帶過而已.
說真的.. 上述哪裡有警察不尊重法律啊? 他連查問都不能問一下?
別來魯我了.. 麻煩你去問警察, 問法官律師或檢察官, 拜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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