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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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dyCandy
您一直把您自己的主觀願望和法律規範混為一談。
警察應該依法行政、尊重法律,前述不可檢查後車廂及私人物品為法律規範,
您在自己的車裡跟在自己的家裡一樣受到相同保障,警察未能提示搜索票就已經踩到紅線。
至於您自願配合是您自己的事,您應該尊重他人伸張人權,
而不是別人拒絕受檢就說人家"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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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反對他人伸張人權, 別亂貼標籤, 我反而是很尊重.
不只尊重人權, 也尊重彼此的態度跟職業.
你覺得哪裡受脅迫, 警察不尊重法律, 那就請你去跟警察講或請登報.
至於我的例子就是提供我的作法, 你一直來跟我魯這個也沒用.
如果你在意的是過激這兩個字, 我道個歉, 不過你也請檢討之前發言.
我總不能說更貼切的被害妄想症吧? 只是想用兩個字草草帶過而已.
說真的.. 上述哪裡有警察不尊重法律啊? 他連查問都不能問一下?
別來魯我了.. 麻煩你去問警察, 問法官律師或檢察官, 拜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