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沙發椅
你一定沒從頭到尾看我所表達的論點,也搞不懂比例原則的真意。
說真的,台灣法盲太多了,太多人只會單純靠直覺或風向,站甲方或站乙方,而不會去思考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如果上面那長串看不懂的話,我白話點就是這邊沒人反對盤查,而是反對非法盤查,這樣看得懂嗎?
警職法6-1有明確要求「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單論條文,這是非常符合535號解釋文以及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的要求,也是為什麼法務部長和法律專業者說法律沒問題的主因。
但此次事件會起爭議的原因在於,「穿拖鞋看警察」就被查盤,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影片裡當事人有要求警察說出合理的理由,警察嘴不出來,因為他們沒依照警職法6-1的要求。
這也是為什麼警察最後摸摸鼻子掉頭就走的原因,這也是法務部長和其它律師說法律條文沒問題之後還補酸一句,警察要做更好的原因。
「穿拖鞋和看警察」這理由太浮濫了,摸...
|
字字珠璣!
可惜台灣民眾鄉愿跟奴性太高
才會讓警察變成有牌流氓
台灣警察老鼠屎這麼多、他們卻刻意忽略然後幫警察戴上執法萬歲的桂冠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大家自己多看多聽真實的案例、別又被鄉愿給誤導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只有警察知道的祕密
臨檢及盤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