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DWEOOT103
也不能這麼說
在沒有釋字出來以前,警察是抓你就抓,說你通姦就通姦
現在的話
不但要用秘錄器錄下所有執法過程,民眾有申訴時,法官會拿調出秘錄器的影片來看
而且當事人就算不主動透露出任何私人資訊,以前是連沉默不語都會被控妨礙公務的
也可以要求親友或律師全程在一旁陪同,有第3人在場後才配合調查
這些都是釋字出來後,警察執法SOP所做的一些改變
|
釋字結果不是這個好嗎? 警察說通姦就通姦,沒有證據你看法官怎麼判,就算是釋字
之前也一樣,除非遇到司法黃牛或是恐龍。
警察配戴密錄器也不是從那時候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