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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場所遇見警察時,眼神要怎樣才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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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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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WEOOT103
是啊
臨檢可以掌握的個人隱私不多
所以目前法條也給了很寬鬆的認定
有具體可疑事由就可以去調查身份
但連具體可疑事由都說出不出來,說他看警察眼神可疑、穿腳拖
這種情況還真的很難讓人認同
所以有人乾脆直接放大絕
「你沒做壞事,幹嘛怕別人看身份證」
用這種說法就已經沒有法治的概念了
法律有個概念叫" 不自證己罪之原則"
你覺的我可疑,是你警察要證明我可疑
而不是要我拿出身份證證明我不可疑
那嫌疑犯看到警察就跑開,沒有明顯犯罪特徵,警察不能追也不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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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2017-03-23, 03:20 PM #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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