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DWEOOT103 那就對啦
 所以你反對毫無理由就讓政府掌握你的個人資訊
 
 那怕政府擁有這項權力之後
 
 警方的破案率可以增加10倍甚至100倍也一樣
 
 因為這侵犯了人權
 
 人權是不能用破案率去作交換的
 
 所以我們也是反對毫無理由就要拿身份證給警察看
 
 理由僅僅只是穿夾腳拖、眼神可疑
 
 你認為警察可以侵犯人權1分,但不能侵犯10分
 
 而我呢,要求比較高,連1分都不能侵犯
 
 如果一定要侵犯,請拿出具體理由,或是請法院開票
 
 那我一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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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用這麼極端的例子,那乾脆無限上綱,身分證本身就是侵犯隱私的做法,報戶口
也是同樣道理,還有汽車車牌,憑甚麼政府單位可以用這些資料找到我個人。
我覺得你是來抬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