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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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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ker2013
就算不犯罪,你個人喜好、家人、朋友、行蹤(有些服務會上傳行蹤),政府都有權查核
,跟你半路被警察確認一下身份,兩者程度差太多了,不要用這麼極端的例子,很沒有
說服力。

那就對啦

所以你反對毫無理由就讓政府掌握你的個人資訊

那怕政府擁有這項權力之後

警方的破案率可以增加10倍甚至100倍也一樣

因為這侵犯了人權

人權是不能用破案率去作交換的

所以我們也是反對毫無理由就要拿身份證給警察看

理由僅僅只是穿夾腳拖、眼神可疑

你認為警察可以侵犯人權1分,但不能侵犯10分

而我呢,要求比較高,連1分都不能侵犯

如果一定要侵犯,請拿出具體理由,或是請法院開票

那我一定配合
     
      
舊 2017-03-23, 02:47 PM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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