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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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WEOOT103
所有人的都認為隱私毫不重要
那以目前的技術,要在人體植入一個小小的RFID晶片並不難
那就立法規定強制殖入吧
除了可以識別身份,以後出門也不用帶信用卡、鈔票、會員卡與一些有的沒有的的證件
直接對著你身體掃一下就什麼資料都有了
由於身上沒帶鈔票,還可以減少遇到搶劫的機會
如果感應器夠普及了,到處都裝感應器,像電影關鍵報告一樣
基本上可以做到隨時隨時地掌握住任何人的行蹤,甚至是消費習慣
還真是一個美好的世界
幸好我活不到那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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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說隱私不重要,公共安全與隱私要取得一個平衡點,臨檢只是確認當下身份
而已,又不是建立個人行蹤資料庫,影響隱私範圍相當有限,如果採用人臉辨識或
是針對某些特徵臨檢,那才真的是侵犯人權。
美國黑人犯罪率高,受到臨檢的機率也較高,但如果哪個白目把它寫入SOP,絕對
被輿論轟到升天。
不用植入晶片,光是Google跟FB的資料就很可觀了,如果是國際重大犯罪,使用
上面服務,很快就會暴露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