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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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發椅
所以你覺得查穿拖鞋加看警察的就能查到你說的那些?
大哥,人民花那麼多錢,是要看你們科學有效率的做事
那麼多資料,你們整理、歸納、分析,如果還是只能得到「穿拖鞋、看警察」等於較可能犯罪
那你們覺不覺得你們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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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特徵是可以改變的,所以沒辦法歸納出有效的辨別方式,除非是用難以改變的特徵
,例如臉部或是虹膜、指紋等,建立資料庫,這樣才能達到你說的要求。
全世界還有沒這種技術,你或許可以發明看看,現在科學只能從人體難以改變的特徵去辨別。
我突然想到"工程師"那段影片...我不管怎麼達成,你就是要做到,做不到就是無能。
舉個例子,一個人長得像通緝犯,但是外觀特徵都很正常,如果臨檢確定是那就沒
問題,萬一不是呢? 用特徵法實務上有太多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