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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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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機油大盤商9
我們確實是不能隨便把別人當賊 但是警察可以呀 不然法律怎麼會賦予他執行公權力的能力 而且這CASE的重點大家都放在穿著跟態度 其實最重要的是"地點" !!!

我也告訴我女兒 將心比心最重要的 是要考慮"時間 地點 人" 超商店員懷疑妳拿東西 你只需向店員澄清你自己在偷東西上的清白 如果店員要你把小褲褲脫下來 或是旁邊的阿伯藉此要帶你去廁所檢查 您都應該要拒絕 因為小朋友的思考都很直線 我確實是這樣在教導我自己的女兒 XDDDDDDD

所以 其實看看身份證在我認為並沒有太多侵入式的問題 像其他網兄說的那種"警察要看你奶頭你也要讓他看"的這種情況基本上不太會發生 就算發生風向也一定不倒向警察

至於法條 我倒是覺得政府應該要出來向民眾解釋 釋535跟警6到底相不相抵觸 我昨晚去巡守隊 我也問了來簽到的警察 他們也說 以他們的立場 當然是以警6為基準 主要是因為警6...

有一點不太認同

其他人都可以隨便把別人當賊,因為他們沒有權力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除非是現行犯

所被別人當賊,那最多就奇蒙子不太好,心靈有點小受傷,要看自已是不是長太差

但警察可不行

就因為警察是握有公權力的,有權力限制我們

甚至可以不用先搜集事證就抓我們回警局偵訊3小時

所警察把人當做賊之前,要先有理由

而且是要大家都能夠信服的理由,或絕大多數人能信服的理由

不然就是濫權了

就跟前面新聞提到的,攔車後若要做酒測,也必須要有理由才行


有人說

”看個身份證而已,又不會死”

這話讓我想起一部電影台詞

”如果今天他拿你的玉璽,你不阻止他,他之後就會拆你的長城”

如果今天警察可以隨意攔查身份證

那將來是不是就可以通過保防法呢?

講白點說,就是防微杜漸的道理

說到保防法,今天說只是讓保防官有調查權

那明天會不會說保防官人手不足,開始授權給保防官以外的警察機關呢?

或者是大量任用自已親信,類似古時東廠西廠一樣呢?

如同溫水煮青蛙一樣

政府權力是一步步擴張的,還會用美好的糖衣來做包裝

才會讓人民不自覺地慢慢失去

說到這又讓我想起星際大戰中的一句台詞

銀河參議院的議長白卜庭,利用複製人戰爭,在議會通過擴權法案時

佩咪說了

「自由就是這樣失去的,在這議院的掌聲與叫好之中」

有時覺的電影真如同是現實中的縮影

連政府擴權的手段方法,也是驚人的雷同
 
舊 2017-03-23, 07:25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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