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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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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來自台灣鴿粉絲頁給大家做參考:
台灣怎麼會是警察國家呢?
台灣是濫情國家,只要情感上覺得該如何做,法律、秩序都可以不用遵守,我爽就好。而眾人都爽的事情就變成了大家口中的正義。
所以有大多數的台灣人,會支持像菲律賓政府這樣去無差別殺人,因為覺得錯殺也沒差,反正只要有殺到毒蟲就對整體社會有益,反正不是殺到你家無辜的人,你當然無感。
所以有大多數的台灣人,一邊笑北韓很蠢是落後國家,一邊看到極權國家的速審速決又覺得很爽,卻不知道自己的思維跟金正恩根本沒兩樣。
所以有大多數的台灣人,會覺得粉絲專頁的爆料都絕對正確,不在乎其中的內容與對象是否屬實,只要風向一吹,趕快跟著洗版譙人好像自己也做了正義的事情一樣,這樣當然也很容易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法律的目的是要保護眾人而不是多數人,更不是跟著大家一時的濫情而去修正,這次客委會委員長的拒絕盤查事件,很明顯就是警察發動盤查的要件不足,從哪裡可以看出來要件不足?
1、這個學長面對質疑時說不出個所以然,你第一時間的對辯與告知都說不出來,後面萬一上法庭,是要怎麼合理化你的答辯?這是警察教育方面的問題。
2、警職法發動的要件有層次之分,單憑外觀衣著就要認定他有犯罪嫌疑,這就好像你看到黑人就想查他一樣,這是歧視不是一個執法者該「表現」出的思維,你可以觀察一堆罪犯然後發現他們很多人有刺青?但你不可以看到有人刺青就覺得他有罪而盤查他,這是邏輯,要發動盤查就要把你知道的層次之分說出來,這是警察實際運用法律的問題。
3、有人也根據此案提到鄭捷的案件,認為他是因為沒有被盤查而造成殺人事件,覺得這樣遏止盤查並不對,關於這點我完全不能認同,你不能因為鄭捷的事件就開始四處貼標籤,長得斜眼就可能犯罪?社交活動不多就可能殺人?在他什麼都沒有做之前就算他身上有把水果刀,但他沒有拿出來,你怎麼又有辦法去說他一定有罪?所以用鄭捷的案件來比喻盤查是絕對不洽當的,這絕對無法合理化此案去盤查的構成要件,
當然有些人會說,你就讓他看一下會怎樣,但民眾第一時間也有拒絕的權利,如果發動的要件不足也不明顯,警察的角度會更站不住腳,就算民情再怎樣激憤挺警察,也改變不了這起案例中於是否「依法行政」有疑義的事實,我知道很多人此時會說台灣就是太民主了才會這樣,但鴿身為警察鴿也認為,我不同意讓警察權過度擴大,依法行政才是警察該做的事情,法律怎麼說警察就怎麼做,而你問我法律以外的事情呢?
這要問立委啊!想無時無刻被警察看你有鬼就查你,那你們就叫立委去修法啊!就看你想不想過這種生活了,當然我相信很多警察大概沒什麼意見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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