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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沙發椅
不用到政治人物啦,檢察官就夠了
說真的,下面這起事件如果是一般人遇到的話,就莫名背了一條罪名
但因為是檢察官(還是主任檢察官)遇到,所以警察縮回去乖乖道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21005934-260402

嫉惡如仇、有「犯罪剋星」之稱的許炳文,去年晚上9點多穿著短袖、短褲,走路出
門運動,手裡提著一袋垃圾,才剛走出舊桃園地檢署側門,就被1車4人的保大警攔
查,詢問是不是路邊違停轎車的主人,並要求拿出證件,穿著輕便的許當場表明沒帶
證件,僅有出入地檢署的磁卡,「我在裡面工作,可以證明給你們看!」

保大警仍不斷跳針要求拿出證件、不讓他離去,他低頭自喃:「不過丟個垃圾而已」
,隨即表達可以打給警察局長確認身分,許炳文說員警當下愣了一下,讓路給他離去
,沒想到就在他邁步往前走時,一名員警突然側身斜插到他面前,他來不及反應撞上
,員警立即...

其實討論高官被臨檢實在不是太重要,都是政治嘴砲而已。

重點是藉這個機會搞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法條存進手機裡備用,哪天遇到惡警至少有點憑據可以周旋。

從解嚴到現在,人權都是前人爭取而來,軍警在這個過程中經常是站在對立面冷嘲熱諷。
對於相信警察臨檢並且以為可以空白授權的人,我只能說好傻好天真,要不要乾脆倒退回戒嚴年代算了。
郝杯杯當家的年代可是有宵禁咧~~
舊 2017-03-22, 05:52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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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