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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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機油大盤商9
我們家的小孩被懷疑過 我都會告訴小朋友要將心比心 如果你的東西被偷了 你會希望你的朋友配合你的調查嗎? 他們多半能釋懷 但也必須學會相互尊重
而我自己因為常常深夜外出 又喜歡慢慢騎車觀察環境變化 所以很常被警察攔下來 因為太過頻繁 拿證件開車箱都變成是習慣動作 所以常常嚇到另一位警戒的警察 不過我倒是不會因此而不快 其實這樣也好 如果大家善良老百姓能夠配合 那怕只要他攔了1000個能查到一個有問題 我都覺得我生活的環境能安全一點點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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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給你拍拍手
其實我個人也是將心比心
而我將心比心的方式
就是沒有足夠的理由或事證,就不要把別人當做賊
警察辦例行公事的心情我能理解
但路人甲好端端就被當成壞人的人的心情我也能理解
每個人都有自已的心情
所以最後
就是看法條怎麼解釋了吧
畢竟法條不管個人心情,所有人都要遵守的
警察依照職權行使法第6條去要求出示身份證
民眾則照釋字第535號說我沒有任何危害或即將危害的行為,憑什麼要我出示身份證?
兩邊都有自已的法源依據
所以兩邊或許都沒有錯
問題出在法條的模糊空間太大吧
眼神可疑? 穿夾腳拖?
這也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