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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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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lompt2016
我記得高等法院的理由是
有給少女選擇 所以只是想教訓一下
"「給妳兩條路,一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恩恩....
真他媽猜不透法官

結果是上完又上好幾次、最後打死再焚屍

說穿了、法官就是想廢死、所以會編出一堆很瞎的理由來達成這目的

反正台灣的大法官大到跟神一樣、無退場機制、也無抗衡機制
舊 2017-03-22, 12:12 P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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