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李永得遭警盤查 林全:按北市府做法
瀏覽單個文章
hob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
cute5566
這討論串我最後回了
因為這是法治問題,就如我前面說的當初監聽釋字就有人說檢察官也是在抓壞人
為什麼要給法院審查才可監聽
因為怕權力集中及侵犯人權
警察可以盤查,但要有事實足認犯罪,為什麼?
怕隨便可以去你家查水表
依法保障人民權力,不管路人甲乙丙都一樣
法律不是顏色來分的,同樣依法來行使權力
警察有足夠事實可以盤查
人民可以拒絕
都是於法有據,而不是刁
如果這是刁的話,那改天綠的檢察官直接去監聽藍色
鄉民是否要說,監聽而已,沒有犯罪怕什麼啦?
不給監聽?刁啦
看不懂你在扯什麼鬼
有誰說大主委違法了?那鴿子違法盤查了嗎?有的話風向不會是這麼吹的
自己要上網放火球術,搞到火燒到自己身上要怪誰?
法治咧,怕怕
2017-03-22, 08:46 AM #
72
hob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hoba
查詢hob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hob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