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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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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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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教訓邱女而非殺人,將殺人罪部分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檢方雖請求改判死刑 ,但因傷害致死罪最重僅判無期徒刑, 高院今將林春雄、陳哲儒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黃曉雲因參與程度較輕,改判20年徒刑,何文軒有搭救邱女的行動、古志強到案完整供出案情,各被酌減改判25年與28年。
舊 2017-03-21, 09:41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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