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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問題是自己生活過得好不好本來就是相對標準底下的自我感覺啊

難不成一個月薪五萬的人看到自己比台灣受薪階級的平均月收入還高,即便因為家累導致月光,也必須馬上有飄飄然的感覺,然後面對22K所投來的羨慕眼光也得說自己生活無虞,每天都過得很快樂?

乾脆以後規定這類話題,只要收入高於當年統計的中位數,就不能喊苦。前25%必須自承生活優渥,前5%必須自稱有錢人。

舊 2017-03-16, 02:48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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