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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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十年磨一劍
對不起, 我搞錯了...會生氣是因爲我覺得 cp03 跟本搞錯我說的重點! 我想表達的是這棟樓的主題 “美國的1餐,台灣可吃6餐!” 根本是不適當的對比.. 如果台灣所有公司都把員工薪資都加十倍的話, 物價很可能同樣是漲十倍. 那還不是白搭! 應該要比的是扣除開銷後的可支配所得... 我相信台灣, 南韓, 日本, 美國其實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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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eed to say sorry.
我只是提醒一下, 你應該是搞錯了...
所以我之前才拿美國正常薪水去吃小肥羊蒙古火鍋, 比台灣正常薪水去吃滿堂紅...
倒是你的孩子教育開銷應該比你周遭白人同事的多很多吧...
紐約曼哈頓, 灣區, 溫哥華這些地方都不能真正代表北美的房價, 物價, 和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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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imp therefore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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