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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etherhaha
...43
只不過公司可以依照你的工作沒交接來提工作損害(例如器具損害)
不過這個跟勞基法的離職好像沒有直接關係。


這就是當初我主管想用的爛招, 反正就是要搞一下讓你不好過, 心裡也不舒服.

開一張毫無根據的交接單然後最後一天拿出來寫一堆還複數的交接人"無屬名交接給誰."

真的是很天才...

之前同事離職還被傳真產業昭告天下(但沒明寫罪狀只有"隱喻"), 不曉得我當時有沒有這待遇 XD

真的不介意, 天妒英才才會有此榮耀的 XD (傳統就是越優秀越被打壓)
     
      
舊 2017-03-14, 05:1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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