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eluya6510
你先搞清楚環境影響評估法能做到哪些事,再來跟我說法源依據
事後補救是要補救什麼?
不當處分造成的損失縣政府不會主動賠償,這些要台化自己提國賠打官司
有過失又怎樣? 提國賠打官司真當台化一定穩操勝算?
台化若不提國賠,這個過失的代價就只是展延許可回到被退件的狀態,沒有更多了
而在這個狀態下,台化能做的有1. 補正再遞件或者 2.就此不再提展延
但是縣政府能做的事可厲害多了,別說台化補正遞件
就算不再提展延,只要縣政府願意就能搞的台化不要不要的
補救? 啊是要補救哪根毛?
如果你完全搞不懂這份訴願決定書,不清楚裡面藏了多少魔鬼
建議你先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的臉書,看一下副署長怎麼講
廠廠等你看懂了再來呀,現在還太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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