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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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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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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有遇過需要每次帶老人回去看才能給藥,或是去藥局領藥還需要等調貨的情形
一般來說(特殊狀況除外),如果病情穩定並持有慢性病三次連續處方箋
第二次跟第三次領藥不用帶老人家回去給醫師看,用藥完畢的7至10天前,可由親友持處方箋直接至附近藥局過卡領藥
但有時候是老人家堅持要吃大醫院的藥,如果父母跟兒女住的比較遠,變成兒女常常要幫父母拿藥之後再寄過去
如果遇到兩光的父母(吃完了才講)加上粗心的兒女(等父母講了才要去拿藥),就變成現在這情況了


這只是純粹個案不同(或說樣本數不同), 我照顧的類型多, 但基本上有一點要更正.
--> 用藥期間是可以預估的, 幾乎就是21天 (叮嚀: 不要靠吃藥的人提醒, 不然他為何吃藥)
更正的部分就是: 這不是粗心的兒女, 根本就是無心, 這麼規律都還做不好, 除非智能不足.

藥局要調貨, 是因為同樣的藥, 但有指定品牌造成; 鄉公所會比較要求回診, 理由我不曉得.
--> 然而我認為如果是長期用藥的, 還是帶去看醫生, 每次確認(做微調與否)會比較好..
不過現代人很忙, 自身難保, 甚至不住附近也無近鄰可以幫忙, 只能靠生病的人自求多福了.

不好意思我講得比較直接, 長期用藥的規則幾乎就是固定的, 照顧方式也沒幾招.
就是耗時耗力而已, 不需要腦細胞, 不需要邏輯, 要的是照顧者的時間與精力.
不想做就坦白說, 沒什麼好羞愧的, 久病無孝子, 抓不好時間而去羞辱送貨員是更丟臉.
舊 2017-03-14, 09:11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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