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認為有悔意 最高檢替死囚王鴻偉提非常上訴

2017-03-13 09:5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死囚王鴻偉因追求女子張雅玲不成,憤而開賓士車將她撞昏,抱到後車廂載往淡水郊外空地,在張女頸部砍百餘刀,98年間被判死刑定讞;最高檢察署認為,此案是被告突遭情變之刺激而殺人,有別於事前預謀之蓄意殺人,且此案判決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之調查,有違平等及比例原則,今天由檢察總長顏大和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指出,綜觀被告是在案發後不久,經其母勸告自動投案自白犯罪,且無前科,在看守所與父母接見時即不斷表示悔意,請求家人設法並已給付被害人家屬 816萬元賠償金,足見被告尚非毫無倫常、泯滅天良、窮凶極惡、罪無可逭之人。

最高檢認為,原判決認定被告從無悔意,已與卷內證據不符,還將被告蒐集證據之防禦權行使,誤解為被告犯罪後無悔意的心證理由,有判決理由不備及矛盾之違法,應提起非常上訴。

99年5月間,更生團契曾邀數位被害人、加害人家屬聚餐,用愛及關懷增進彼此的接受及了解,死囚王鴻偉的母親也當場簽署同意書,同意讓兒子死後將器官捐贈出來。


幹!

真是太生氣了,被停權我也認了
逐步廢死也就算了
現在居然連定讞的都要翻案
這有冤案的可能嗎?
非常上訴是這樣用的嗎?
尚書大人還真機靈啊!
     
      
舊 2017-03-13, 10:03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sinyic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