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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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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Joe Chin
是訴願會不是法院吧?

法院之前還駁回台化的假處分

何況訴願會只是又把球踢回縣政府

針對環保署的裁定,彰化縣府法制處長黃耀南指出,就台化所提出4項訴願聲明中,被駁回3項,只有1項就縣府的原處分撤銷成功,又回到縣府進行審議,就此一結果而言,縣府方面應該是「大勝」!

黃耀南表示,基於裁定之結果,原處分遭環保署撤銷,縣府必須就台化所提出之申請,另為行政處分,但因台化的鍋爐許可證已於去年9月28日失效,並未獲得展延,就其個人的法律見解,附有期限的許可證應準用民法第102條規定,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因此,台化因鍋爐的許可證已失效,不能再復燃。


站在縣府的立場,場面話總要講,大敗也要講成大勝
又不是算數字比大小,准一駁三就算贏?

重點原處份被取消,其它訴願要求又非訴願會有權核准
當然要退回權責機關自己再檢討
簽不出個更正當適法的理由去證明拒絕展延程序有理,就準備GG吧

我就簽過類似的東西,自己認為正當的理由還得證明更正當
簽起來就胃痛
但大多數人怎麼會知道這執行的細節
舊 2017-03-11, 03:34 P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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