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ewc1219
沒錯!以前鐵頭部長趙耀東時代,我從日本帶回一台S-VHS錄放影機,還跟海關強調是自用,那時的海關根本不鳥你甚麼自用,結果課了進口稅+貨物稅最後再加總+營利事業所得稅5%共15000元,現在15000元都可以買一台二線品牌的50吋液晶電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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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民國71年間,印象中有位有錢的姑姑買一台 VHS國際牌錄放影機水貨, 卡匣是從上方退出的. 她說近3萬元台幣
當時這東東跟寶沒二樣, 幾個親戚輪流借來看
而我們國中生跑去錄影帶店幹了幾卷A PEN, 趁爸媽不在時幾個同學一起到我家一同看A PEN.....